http://www.esc.ntpc.gov.tw/_file/1782/SG/31743/D.html

一、計畫緣起與目的:新北市政府為積極促進市內之在地就業人口與搶救失業人口,協助市民創業,創造另類就業機會,期盼藉由啟動「新北市幸福創業微利貸款」計畫所提供之五大服務內容,有效協助市內弱勢民眾藉由創業增加經濟收入,成功擺脫貧困經濟、邁向幸福新生活,提昇新北市市民整體之生活品質。

二、服務對象:設籍新北市欲創業及已創業之民眾。

三、服務項目:

 

1.在地窗口服務:單一聯絡窗口(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加速服務效率。

2.創業研習活動:規劃階段性創業研習活動(入門班/進階班/精進班),協助市民有系統學習創業應備之知能。

3.創業諮商服務:由心理評析創業性向出發,由個人至事業體提供縝密的諮商輔導服務,並協助撰寫創業計畫書。

4.創業貸款協助:提供創業資金貸款輔導,協助市民解決資金需求。

5.後續經營輔導:針對已獲貸個案創業情形,定期給予經營關懷及協助。

6.產品行銷廣宣:藉由媒體或網站等方式,協助獲貸個案推展創業商品及形象。如有貸款需求請來電洽,詢諮詢專線:02-89692107〈專線電話〉 02-89692166轉1125、1126江小姐

              
四、相關表件下載

◎新北市政府幸福創業微利貸款實施要點

◎幸福創業微利貸款表單下載

◎幸福創業微利貸款中低收入資格審核表單下載


五、詳情洽詢專線及網站
◎幸福創業微利貸款網站  pic

◎洽詢諮詢專線:02-89692107〈專線電話〉
              02-89692166轉1125、1126江小姐

 

 

其他創業資源:

一、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貸款資格:凡年滿20歲至65歲婦女及滿45歲至65歲國民,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實體創業研習課程,並經創業諮詢輔導,所經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五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勞動部申請此項貸款:
(一)所經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二年。
(二)所經營事業依法設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未超過二年。
(三)所經營私立幼稚園、托育機構或短期補習班,依法設立登記未超過二年。

◎申請金額
◎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還款年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一年。
◎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主辦單位】勞動部 電話:0800-777-888
【洽詢專線】0800-092-957
      網址:http://beboss.wda.gov.tw/

二、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貸款資格

新創或所營事業負責人、出資人或事業體,如符合下列條件,得依個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

(一)個人條件

1.負責人或出資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之國民。
2.負責人或出資人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者(如附件)。
3.負責人或出資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事業體條件

  1.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2.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五年。
  3.以事業體申貸,負責人仍須符合第一款個人條件前二目之規定。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表單下載

三、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助
 ◎創業貸款利息貼補作業及自力更生創業補助作業 
◎相關聯結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6327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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