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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金管會公告新聞自11/28起恢復融券及借券賣出交易,本公司資訊程式會配合交易所資料同步異動。
金管會經審慎評估後決定自97年11月28日起,恢復投資人可於證券市場平盤以上融券及借券賣出(即平盤以下仍暫不得放空),並將視市場情況適時予以檢討。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證券商及期貨商因辦理業務之避險需求所為之融券及借券賣出,不受前開價格之限制。
金管會表示,為循序鬆綁放空限制及穩定股市,暫時調降借券及融券賣出之總量控管措施,仍將繼續實施,亦即:
(一)每種證券融券餘額加計借券賣出餘額,不得超過該種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25%降為10%。
(二)借券賣出餘額不得超過該種有價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10%降為1%。
(三)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不得超過該種有價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3%降為0.3%。
金管會經審慎評估後決定自97年11月28日起,恢復投資人可於證券市場平盤以上融券及借券賣出(即平盤以下仍暫不得放空),並將視市場情況適時予以檢討。但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證券商及期貨商因辦理業務之避險需求所為之融券及借券賣出,不受前開價格之限制。
金管會表示,為循序鬆綁放空限制及穩定股市,暫時調降借券及融券賣出之總量控管措施,仍將繼續實施,亦即:
(一)每種證券融券餘額加計借券賣出餘額,不得超過該種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25%降為10%。
(二)借券賣出餘額不得超過該種有價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10%降為1%。
(三)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不得超過該種有價證券上市(櫃)股份或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由3%降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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